2011年6月9日,發改委通知:支持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和其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融資建保障房,我國保障房建設將拓寬資金來源。國家發改委介紹,企業債券具有期限長、利率低的優勢,是保障性住房項目市場融資的較好工具。通知中說,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從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通過發行企業債券的方式進行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融資;從事或承擔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其他企業,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
通知要求,各地規范后繼續保留的投融資平臺公司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應優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在滿足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需求后,投融資平臺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用于當地其他項目建設。
與此同時,財政部最新發布的發債計劃顯示,2011年仍將發行兩千億元地方債,優先用于保障房建設,首期500多億地方債于6月27日上市。
【同致誠評論】深圳市2011年下半年保障房建設 “政府+開發商”模式將占主流,但是,困擾保障房建設的利潤率問題仍然未能根本解決。在保障房的各項類型中,建設經適房、限價房的利潤雖低,但回款相對較快;而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設回款較慢,企業建設的積極性更加難以保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收益率低、回款慢,將使得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更加謹慎。同時,此舉將會緩解銀行在信貸資金方面的壓力。